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要求,发挥人才对驱动发展的核心作用,向选好用好各方面人才要发展,聚力打造吸引集聚人才平台,为建设“六个龙江”、打造“七大都市”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哈尔滨市结合实际,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支持事业单位自主引才。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人才引进机制,分级建立“编制周转池”,用于解决满编事业单位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建立引才“绿色通道”,对急需紧缺的关键性人才可安排专编接收,首个聘期内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用。
多渠道引导高校毕业生留哈。发挥高校集聚青年人才作用,以驻哈高校为重点,面向省内外高校,每年开展春秋两季“哈尔滨丁香人才周”千企万岗进校园招聘活动。
建立市校联合办公机制,组织行业和系统主管部门与省内目标高校共同搭建高校毕业生引进平台,宣传哈尔滨人才政策、人才需求,每年给予协同高校10万元工作经费支持。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呼兰区、阿城区、双城区和9县(市)及所属乡镇基层事业单位工作,对签订3年聘用合同的统招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按规定给予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高定工资等政策,并可按规定提前转正定级。
多方位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激发高校毕业生创业热情,个人创业的,提供最高20万元担保贷款额度;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按每人20万元计算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上限为300万元,并按规定给予贴息。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每年组织大学生创业大赛,创意类项目按获奖等次分别给予10万元、5万元、3万元奖励;创业类项目按获奖等次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5万元奖励。
联合高校院所等建设创新楼宇、创业街区、众创空间,为在校或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提供低成本或免费创业工位。
多角度提升高校毕业生留哈获得感。以促进高校毕业生留哈安心安业为目标,对在哈企业及市县乡三级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的统招博士毕业生,给予10万元安家费和连续3年3000元/月生活补助。对在哈企业全职新引进的毕业5年内统招硕士生,给予3万元安家费和连续3年2000元/月生活补助。对在哈企业全职新引进的毕业5年内统招本科生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给予连续3年1500元/月生活补助。以上人员须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并在聘用单位缴纳社会保险。
对与在哈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服务协议、缴纳6个月社保,以及自主创业、年龄在40岁以下的各类人才(无户籍限制),在9区内购置首套或第二套新建商品住房可享受购房补贴。其中,博士补贴10万元,硕士补贴5万元,本科和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高级工班毕业生补贴3万元。
奖励一批成果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鼓励人才攻坚克难、勇攀高峰,对在哈企事业单位获得国家5大科技类奖项和省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或团队,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50万元奖励。
评选一批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鼓励技能人才提升技能水平,对在精密加工、智能制造、数控技术、非物质文化遗产、公共管理与服务等领域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表彰的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每月1000元、800元、500元生活补助,连续发放5年。
培养一批乡村产业振兴发展人才。培育人才助力乡村振兴,对提升本土有机绿色农产品品牌价值、带动区域公用品牌价值增长,或对培育新兴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品牌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最高10万元奖励。
哈尔滨《人才新政30条》从各方面、多维度立体化构建人才引进培养机制,为大学毕业生们提供了优越的就业创业条件,搭建了大展宏图的平台。
上述政策措施是从《人才新政30条》中提炼出的适合我院学生专业特点和就业情况的“精华”版。
希望同学们珍惜来之不易的形势机遇,既夯实学业基础、又提高业务能力,积极投身到振兴龙江的实践工作中,实现自身价值!
附:背景材料(参考)
1.《人才新政》30条
http://jy.hrbnu.edu.cn/frontpage/hrbnu/html/newsDetail.html?id=94bb0ed529a84bb3b3576dda450454d8
2.《人才新政》30条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相关政策
5.2023年度哈尔滨“丁香人才周”(秋季)事业单位引才招聘计划表